备案合同关于工程造价和工期的条款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是否有效?
备案合同中若工程造价和工期条款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则该条款无效。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招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备案合同中存在工程造价和工期的条款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也应该是无效条款。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备案合同中若工程造价和工期条款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则该条款无效。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招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备案合同中存在工程造价和工期的条款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也应该是无效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