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把手机漏在网约车上,并表示愿意去拿,但司机要咨询人给200元才返还,这个行为合法吗?
遗失物品应归还失主,拾得人可要求必要费用,但不得非法索取高额费用。若司机拒绝归还,可能涉及侵占罪。
自己把手机漏在网约车上,我愿意自己去拿,但司机要我给200元才返还,这个行为违法?
捡到了他人遗失物品时,应该归还给失主,捡到手机的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如果在归还手机的过程中产生了交通费、通讯费等必要的费用可以要求失主支付。司机要求咨询人给200元如果超过上述范围,咨询人可以主张按实际的费用支付,自愿多付的话当然是可以的。如果你不愿意给付,司机又拒不退还的,那么很有可能会涉嫌侵占罪,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建议找街道调解处理或者报警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