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我没有完成业绩扣掉绩效合理吗?
用人单位扣减未完成业绩员工的绩效需有合理依据,否则属于违法。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请求赔偿。
问:公司以我没有完成业绩扣掉绩效合理吗?
答:用人单位扣款需要证明其行为具有合理性,公司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请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支付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无故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