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赠与公司内部股东,是否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

股权赠与公司内部股东无需其他股东同意,依据《公司法》第八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间可自由转让股权。

问:股权赠与公司内部股东,是否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

答:不需要。实践中,股权的赠与一般视为股权的无偿转让。根据《公司法》第8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由于股东之间内部转让股权对公司影响较小,法律不予强制规范,股东可以自由转让股权,而无需经过其他股东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