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工资冲突吗?

生育津贴和工资原则上不能同时享受,产假期间企业不发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

问:生育津贴和工资冲突吗?

答:您好,生育津贴和工资原则上是冲突的,无法同时享受,一般来说,参保女职员在享受产假的期间,企业单位是不会再另外发放工资的,而是由参保企业单位向生育保险机构申请领取生育基金来支付生育津贴,若是女职员未参保,则由企业单位保障产假工资发放。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