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能否为其股东提供担保?如何形成有效决议?
一人公司可以为其股东提供担保,担保效力取决于是否得到股东同意,无需召开股东会或进行回避表决。
问:一人公司能否为其股东提供担保?如何形成有效决议?
答:目前我国法律并未禁止一人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也未禁止一人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由于一人公司只有一名股东,在对外提供担保时,无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规定召开股东会进行决议,亦不受该条第三款回避表决之限制。一人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应以其担保行为是否得到股东同意而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公司以违反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决议程序的规定为由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因承担担保责任导致无法清偿其他债务,提供担保时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其他债权人请求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