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常见问题解答

员工入职需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等材料,企业可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用途,需告知规章制度,社保应在30日内缴纳。

1. 员工入职后多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

2. 员工入职必须提供哪些材料?¶

律师解答: 通常包括:- 身份证复印件- 学历证明- 原单位离职证明(如适用)- 体检报告(如岗位有特殊要求)- 个人简历、劳动合同

3. 企业可以留存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吗?¶

律师解答: 可以,但需注明用途,并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建议在复印件上注明“仅用于入职使用”。

4. 入职培训中是否需要告知员工公司规章制度?¶

律师解答: 是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向劳动者公示,并且劳动者应知晓并接受。

5. 员工可以拒绝参加入职培训吗?¶

律师解答: 可以,但可能影响其入职或岗位安排。如果培训属于入职必要程序,企业可要求员工参与。

6. 员工入职后,企业是否必须为其缴纳社保?¶

律师解答: 是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