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由谁来申请复核?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由事故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由谁来申请复核?
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含驾驶人、行人、乘车人、车辆所有人/管理人等直接利害关系人)有权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3日内提交书面复核申请。若事故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精神障碍者),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可代为申请,需提供监护关系证明。若事故当事人死亡,由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关系证明等)及死亡证明。交通事故发生后,由多名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共同申请的,需签订《主申请人确认书》,明确由一人作为主要申请人,负责提交材料、接收文书、沟通复核机关。若全体近亲属要委托代理人(律师、近亲属)申请,需共同委托一名律师或近亲属作为代理人,出具《共同授权委托书》,避免多头沟通、意见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