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在离婚时故意放弃遗产的继承,另一方是否仍有权请求分割对方本来可以继承的遗产?

夫妻一方在离婚时放弃继承遗产,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该遗产,但若离婚后发现对方实际继承了遗产,可再次要求分割。

    问:我与许某系夫妻关系。许某父母于2010年相继去世。许某父母留下了一套价值50万余元的住房,由许某和其姐姐两人共同继承。因我与许某的感情破裂,2011年8月,我提出与许某离婚,并要求对许某继承的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许某却说已经放弃了继承,拒绝分割。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 第八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但继承权可以放弃。因此,如果许某放弃继承遗产的,您无权再请求进行分割。当然,如果您与许某离婚后,发现许某实际上继承了他应得的继承份额,则您可以再次要求平均分割她所继承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