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要求离婚,女方要青春损失费是否合理?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要求青春损失费不合理,法律不支持该说法。
问:我和我老婆结婚一年,我觉得两人没有共同语言,我提出离婚,她死活不同意,并说除非我赔偿她10万元的青春损失费,否则这辈子都别想离婚,请问她的要求合理吗?
答:您好,她的要求法律不会支持。《民法典》不存在青春损失费这一概念。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要求青春损失费不合理,法律不支持该说法。
问:我和我老婆结婚一年,我觉得两人没有共同语言,我提出离婚,她死活不同意,并说除非我赔偿她10万元的青春损失费,否则这辈子都别想离婚,请问她的要求合理吗?
答:您好,她的要求法律不会支持。《民法典》不存在青春损失费这一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