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宴收取的礼金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婚宴收取的礼金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明确是赠与一方个人。

    问:我与丈夫结婚刚满五个月,他就向我提出离婚,并向我要求分割我们结婚时在酒店宴请时收受的礼金。我认为,虽然宴席是我们共同办的,但宴请时收的大部分礼金是我这边的亲友所送,应归属于我。请问他是否有权讨要礼金?

    答:您好,亲友所送的礼金属于赠与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因此,除非你的亲友送礼时已明确礼金是赠与给你个人,否则,你丈夫有权要求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