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登记时一方承诺放弃家庭共同财产,离婚后是否可以反悔?
离婚时一方承诺放弃共同财产,若无欺诈或胁迫,协议有效,不可反悔。
问:我与前夫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一切共同财产归我前夫所有。现在,我经济困难,我是否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答:您好,除非您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存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您真实意思的情形,否则,该《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您不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答:原则上判给母亲,但有法定例外情形。若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双方协议由父亲抚养且对孩子无不利影响,可判给父亲。
避坑提示:哺乳期内的孩子,除非母亲主动放弃,否则父亲极难争取。
本文仅作法律科普,不构成正式法律咨询意见。个案情况复杂多变,具体维权策略需结合实际证据及当地司法实践判定。
离婚时一方承诺放弃共同财产,若无欺诈或胁迫,协议有效,不可反悔。
问:我与前夫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一切共同财产归我前夫所有。现在,我经济困难,我是否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答:您好,除非您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存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您真实意思的情形,否则,该《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您不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