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登记时一方承诺放弃家庭共同财产,离婚后是否可以反悔?
离婚时一方承诺放弃共同财产,若无欺诈或胁迫,协议有效,不可反悔。
问:我与前夫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一切共同财产归我前夫所有。现在,我经济困难,我是否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答:您好,除非您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存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您真实意思的情形,否则,该《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您不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离婚时一方承诺放弃共同财产,若无欺诈或胁迫,协议有效,不可反悔。
问:我与前夫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一切共同财产归我前夫所有。现在,我经济困难,我是否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财产?
答:您好,除非您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存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您真实意思的情形,否则,该《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您不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