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分手后,男方是否可以起诉女方父母返还彩礼?

男女双方解除婚约后,男方起诉要求返还彩礼,应以婚约相对方为被告,不能起诉女方父母。

   问:我与张某经人介绍认识并订立婚约。订立婚约后,经媒人之手,张某给付我父母彩礼10000元。两年后,我们解除婚约,我以张某先提出分手为由没有退还彩礼,但张某却把我和我的父母告上法院,要求我们返还彩礼。我觉得我父母年岁已高,再扯上官司对他们身体不好。请问张某是否可以起诉我父母?
   答:您好,不可以。返还彩礼纠纷的性质属于解除婚约财产纠纷范畴,而解除婚约的当事人仅限于男女双方。虽然男方将彩礼直接交付给了你父母,但其是基于你与男方形成婚约为条件的,因此,收受彩礼实质上还是你与男方之间的婚约法律关系的一部分,不能视为你父母与男方直接形成了法律关系,因此,男方起诉要求返还彩礼,可以你和你的父母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