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对于非婚生子的抚养权产生争议,法院一般判给谁?

法院判决非婚生子抚养权主要考虑子女健康成长,包括经济条件、生活环境及子女意愿。已满11岁子女可表达意愿,若其愿随母亲生活且母亲无不良因素,抚养权可能判给母亲。

  问:与人同居并有一小孩11岁。现在我们经常吵架,我想与她解除这种关系,她也同意,我们双方都想要小孩,小孩更愿意和他妈妈在一起,但我能给予孩子更好的经济条件,如果我起诉到法院的话,法院会将小孩判给我吗?

  答:您好,法院在判决小孩抚养权归属时,主要是从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如双方的经济状况、有无住房、文化程度以及是否存在不利于小孩成长的缺点等等。同时,你的小孩已满11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人,对事物具有一定的识别能力,法院在判决其抚养权归属时一般会征求他本人的意见。根据你的陈述,虽然你的经济条件优于女方,但这不是法院判决小孩抚养权归属的唯一因素,而且,即使抚养权不归你,你同样负有支付小孩抚养费之义务。由于小孩愿意和女方一起生活,如果女方没有明显不利于小孩成长的缺点,如吸毒、家庭暴力等,法院一般会尊重小孩自己的选择,因此抚养权判给对方的可能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