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人同居,有小孩及共同财产,这种同居关系要怎样才能解除?

未登记的同居关系可通过法院起诉解除,同时可主张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法院将依法判决。

   问:我1999年和别人同居,一直未办结婚登记,我们有一个小孩和一些共同存款。现在两人无法共同生活,想解除这种关系,但我们都想要小孩,存款分配问题也协商不好,请问该怎么处理?

   答:您好,建议你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同时就小孩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提出你的主张,法院会组织你们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法解除你们的同居关系并就小孩抚养权及财产进行判决。需要注意的是,你如果单独就解除同居关系向法院起诉的话,法院一般不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