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该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问:我跟我丈夫在结婚时,他父亲出资帮我们买了一套住房,房子登记在我丈夫个人名下。请问这套房产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答:您好,不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