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拖欠物业费是否应承担滞纳金?

根据湖南省相关规定,业主拖欠物业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滞纳金,物业公司可依法追缴。

    问:我们是湖南某小区的物业公司,有业主无故拒交物业费,物业合同约定了拖欠物业费的每日支付千分之三的滞纳金,我们物业公司准备起诉,请问可以要求业主按约定承担滞纳金吗?

     答:您好,可以,《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交纳义务人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人依法追缴。成立了业主大会的,其业主委员会有义务督促业主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