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不出示物业收费价格登记证是否合法?

物业公司未出示物业收费价格登记证可能不合法,业主有权拒绝缴纳费用。

   问:我是某商厦的一名承租户,物业公司要求按***元/平方的价格标准收取我的物业管理费,据说这是物业公司与全体业主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我认为该收费太高,要求物业公司出示物价部门的文件,物业公司拒绝提供,请问我可以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么?

    答:您好,您可以拒绝缴纳,根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人名称、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等级、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接受业主监督,不得向业主收取任何未予标明和公示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