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对同一小区的业主按不同标准收取物业费,合法吗?
同一小区内物业公司对不同业主按不同标准收取物业费,违反了相关规定,属于价格歧视,不合法。
问:我居住的小区有40%的住户为某企业的内部职工,年初经业主大会重新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约定按***元/平方米/月收取物业费,近日我得知物业公司对某企业的内部职工住房实际上按***
答:您好,根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人名称、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等级、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接受业主监督,不得向业主收取任何未予标明和公示的费用。据此,物业公司这种行为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