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是否构成犯罪?

醉酒驾驶机动车即使未造成事故也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据是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

    问:我表叔酒后驾车,被交警查到,交警经酒精检测后说他是醉驾,然后将他刑事拘留,后来公安机关以他涉嫌危险驾驶罪为由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我的表叔并没有发生交通事故,请问公安机关的做法对吗?

    答:您好,《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四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显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 80 毫克 / 100 毫升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和该意见的规定决定是否立案。同时,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本身就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即使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也会对公共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因此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不过,如果血液酒精含量不满 150 毫克 / 100 毫升,且不具有从重处理的情形,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但从你描述的情况来看,公安机关已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可能是其血液酒精含量较高或存在其他从重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