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者挂床期间的费用,我是否可以拒绝支付?
交通事故伤者挂床期间的误工费可不支付,若医疗机构已建议出院而伤者拒不出院,该期间不视为误工时间。
问:我去年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病人腿部受伤,我出了一些医药费,因为涉及到保险公司理赔的问题,赔偿费用一直没能协商好,之后对方一直住在医院不肯出院,有好几次我去医院发现他其实已经回家了,只是挂了个床位在医院,他的目的就是想多算点误工费,请问对方挂床期间我需要给他支付误工费吗?
答: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据此,如果医疗机构的病例资料和证明显示医院已经建议出院,而伤者还拒不出院,则对于伤者拒不出院医院已经停药期间应不视为误工时间,可不计算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