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以现场监控为证据认定车主负全责,交警大队是否有义务向车主出示现场监控?
交通事故中,交警以监控认定责任,车主可申请查看监控,不服可申请复核。
问:2013年3月,我开车不小心进入了人行道,与正在骑自行车的张某相撞,交警大队以现场监控为证据认定我负全责,但我有些不服,认为张某也存在过错,问交警大队是否有义务向我出示现场监控?
答:您好,交警大队没有义务出示现场监控,但若您对责任认定存在异议,可以向交警机关申请调取查看相应的现场监控,经交警部门同意的可以调取查看。如仍然不服,则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