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住院2个月(未致残),是否可要求肇事者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哪些费用?

交通事故导致住院治疗未致残,可要求肇事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实际支出费用。

    问:我姐姐在过马路时不小心被周某驾驶的摩托车撞倒,住院两个月后痊愈,未构成伤残,请问我姐姐可以找摩托车主赔偿吗?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答:您好,可以要求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其中护理费是按照护理人员的工资收入计算的,若无固定收入,则一般按照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的一般标准36067元/年计算;住院期间伙食费一般为30元/天,营养费一般要有医嘱,也按30元/天计算,其他费用按实际数额赔付。另外,该赔偿标准为2013年湖南地区的标准,时间不同、地域不同,其标准均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