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内被高压电触伤,谁来赔偿?

孩子在诊所附近被高压电击伤,电力局和诊所都可能承担责任,监护人若未尽责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问:我带小孩去诊所看病,我挂号时孩子自己在二楼平台上玩耍,他手上拿了根金属条,结果金属条与该诊所门诊楼东侧距该门诊楼2.5米处设置的变压器引线接触,孩子被电击伤,我向诊所要赔偿,诊所说,变压器虽然在诊所范围内,但是电力局设置和管理的,不应由它担责,而电力局也拒绝担责,还说我孩子自己有责任,请问电力局的说法对吗?我该找电力局还是诊所要赔偿?

    答:您好,你既可以找电力局也可以找诊所要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 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电力局做为经营者应承担责任,诊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承担侵权责任,而您做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未尽到监护责任,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