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险撞翻水果摊,是否可以免责?
因逆行导致撞翻水果摊,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方无需承担。
问:我在镇上开车,逆行,迎面过来一辆汽车,我们的速度都较快,为了躲避对面来车,我撞翻了旁边的水果摊,摊主向我们要赔偿,对面车主不愿意出钱,认为责任在我,但我是为了避免两车相撞才这样的,相当于为对方减少了损失,请问他应当要出一部分钱吗?
答:您好,不应当。危险是由于你逆行引起的,因此你应对水果摊主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如租期不满一年的,应在租期届满时支付;如租期为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租期不满一年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因逆行导致撞翻水果摊,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方无需承担。
问:我在镇上开车,逆行,迎面过来一辆汽车,我们的速度都较快,为了躲避对面来车,我撞翻了旁边的水果摊,摊主向我们要赔偿,对面车主不愿意出钱,认为责任在我,但我是为了避免两车相撞才这样的,相当于为对方减少了损失,请问他应当要出一部分钱吗?
答:您好,不应当。危险是由于你逆行引起的,因此你应对水果摊主人的损失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