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被精神病人砸伤而弄伤该精神病人,需要赔偿吗?
为避免被精神病人伤害而采取防卫措施导致对方受伤,若未超过必要限度,无需赔偿。
问:我邻居有个20岁的孩子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病情发作时有暴力倾向,有天我从外面回家,这孩子突然拿块砖头从他家冲了出来,看到我就要砸我,我抓住他的手腕用力把砖头掰掉,结果把他右手小手指弄骨折了,请问我需要赔偿吗?
答: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根据你的陈述,你的行为应该属于正当防卫,你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