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在哪些情况下可撤销?
赠与合同在未转移财产前可撤销,但已转移且无特殊情形则不可撤销。本案中张某的赠与已生效,颜某无需还钱。
问:张某(男)与颜某(女)系恋爱关系,期间张某曾自愿赠与颜某7000元钱,当时表示不用还且颜某表示认可。其中1500元是通过银行转账,剩余的钱是赠与现金。后来颜某提出分手,张某便要求颜某将7000元钱还给他,问颜某是否应该还钱?
答:您好,颜某可以不还钱。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本案例中,赠与合同合法有效且赠与财产已经转移,且颜某不存在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的可以撤销的情形,因此,张某的赠与不可撤销,颜某可不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