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的补偿方案是否应组织听证?
旧城改造的补偿方案是否需要听证,取决于多数被征收人是否认可方案,若不认可则应组织听证以减少纠纷。
问:我市正在进行旧城改造。通过几次协商,我市确定了一套了补偿方案。因为事关重大,我市考虑,是否需要对补偿方案进行听证以免将来产生纠纷?
答:您好,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1条规定,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故而,若贵府制定的征收补偿方案并不能得到多数被征收人的认可的,贵府应当举行听证;否则,贵府可自行选择是否组织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