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没有房产证和国有土使用权证,在征收时能得到补偿吗?
无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房屋在征收时可能获得补偿,需经有关部门调查认定是否为合法建筑。
问:我1997年在厂内得到允许建了大约80平方米的房间,无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请问在房屋被征收时是否能得到补偿?
答:您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有关部门一般不会简单机械地以有无房产证和土地证来认定房屋在被征收时能否得到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如对您的房屋认定为合法建筑,则应当给予补偿;如对您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则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