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是否有限制?
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公告需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定的媒介发布。
问:我公司现在开发一个项目,按照法律规定该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我公司现需要发布招标公告,请问法律对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是否有限制?
答:您好,有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公告需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定的媒介发布。
问:我公司现在开发一个项目,按照法律规定该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我公司现需要发布招标公告,请问法律对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是否有限制?
答:您好,有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