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是否有限制?
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公告需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定的媒介发布。
问:我公司现在开发一个项目,按照法律规定该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我公司现需要发布招标公告,请问法律对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是否有限制?
答:您好,有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
婚前全款购置房产、存款、理财,婚后不会因共同居住、共同生活自动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在房产证添加配偶名字,法律视作无偿赠与,房产变为夫妻共有。婚前按揭房,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离婚时产权方需要对另一方折价补偿。
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公告需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定的媒介发布。
问:我公司现在开发一个项目,按照法律规定该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我公司现需要发布招标公告,请问法律对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是否有限制?
答:您好,有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