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礼金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礼金属于赠与,离婚时一般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符合特定条件可请求返还。

    问:我与先生06年结婚,当时他父母给了2万元礼金给我家父母,现在我们要离婚.我先生要求这2万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请问这部分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吗?
    答:您好,法律性质上属于赠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