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快结婚了,婚前给我十万彩礼,不结婚了,彩礼应该归还吗?
根据《民法典》,若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应返还。双方因矛盾不结婚,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退还及金额。
问:我和男朋友快结婚了,现在怀孕,当时给我十万彩礼,但是因为一些矛盾又不结婚了。请问我该不该把彩礼退给他,如果退还,该退多少,他是不是应该给我点补偿呢?
答: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因此,具体返还比例可以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