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家庭暴力想离婚,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
遭遇家庭暴力可起诉离婚,可争取子女抚养权,对方需支付抚养费。
问:我遇到家庭暴力想离婚,我现在有两个孩子一男孩三周岁一女孩一周岁,我老公每天都酗酒,从早喝到晚,有幻想症,疑心病重,我每天在家带小孩,他也会幻想我去外面乱来,三年来,多次傉骂我,殴打我,经家人多次劝说,还是不知悔改,我想离婚,我想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给我,他用付抚养费吗?
答:您好,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你可以收集对方家庭暴力的证据,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离婚,对方有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不适合抚养孩子,对你争取离婚和孩子抚养权有利,如果孩子随你生活,男方应该依法给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