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结转剩余料件需要提供担保吗?
加工贸易结转剩余料件需缴纳不超过应缴税款金额的风险担保金,方可办理海关手续。
问:您好,我司是一加工贸易经营企业,有好几个加工工厂,其中的一个加工厂有一些剩余料件想结转到另一加工厂,请问我司还需要提供担保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同一经营企业申报将剩余料件结转到另一加工企业的,企业缴纳不超过结转保税料件应缴纳税款金额的风险担保金后,海关予以办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加工贸易结转剩余料件需缴纳不超过应缴税款金额的风险担保金,方可办理海关手续。
问:您好,我司是一加工贸易经营企业,有好几个加工工厂,其中的一个加工厂有一些剩余料件想结转到另一加工厂,请问我司还需要提供担保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同一经营企业申报将剩余料件结转到另一加工企业的,企业缴纳不超过结转保税料件应缴纳税款金额的风险担保金后,海关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