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出口退税案进口所交的税款是否应当扣减?
骗取出口退税案中,若同一批货物循环报关,进口环节已缴税款应从骗退税款中扣减。
问:您好,我司涉及一个出口骗税案子,操作是将同一批货物反复报出口再报进,循环进行,以此骗取税款,请问在核定骗税款时,是否应将进口环节交的进口税予以扣减?谢谢。
答:您好,您所述的情况,如果却属于同一批货物循环报出口又报进口,达到骗税的目的,那么进口缴纳的税款,就不应作为国家税收损失,因此应当从骗退税款予以扣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骗取出口退税案中,若同一批货物循环报关,进口环节已缴税款应从骗退税款中扣减。
问:您好,我司涉及一个出口骗税案子,操作是将同一批货物反复报出口再报进,循环进行,以此骗取税款,请问在核定骗税款时,是否应将进口环节交的进口税予以扣减?谢谢。
答:您好,您所述的情况,如果却属于同一批货物循环报出口又报进口,达到骗税的目的,那么进口缴纳的税款,就不应作为国家税收损失,因此应当从骗退税款予以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