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税设备补税按原进口日期的税率吗?
减免税设备补税时,税率适用海关接受申报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而非原进口日期的税率。
问:请问监管期内的减免税设备,补税解除监管的,税率是按现在的税率还是原来进口设备的日期?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关税条例》,减免税货物经批准转让或者移作他用,需缴纳税款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申报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减免税设备补税时,税率适用海关接受申报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而非原进口日期的税率。
问:请问监管期内的减免税设备,补税解除监管的,税率是按现在的税率还是原来进口设备的日期?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关税条例》,减免税货物经批准转让或者移作他用,需缴纳税款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申报办理纳税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