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知识产权海关备案费以什么日期起算?
海关总署自2015年11月1日起免除知识产权备案费。
问:请问海关总署免除知识产权备案费的规定,从什么时候起生效?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51号,自2015年11月1日起,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备案的,海关总署暂停收取备案费。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海关总署自2015年11月1日起免除知识产权备案费。
问:请问海关总署免除知识产权备案费的规定,从什么时候起生效?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答: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51号,自2015年11月1日起,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备案的,海关总署暂停收取备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