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银行存款利息属于孳息,归个人所有。
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婚前有10万元存在银行,婚后产生的利息应如何处理?
答:您好,一般来讲,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自然增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已经明确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您刚才问到的银行存款就属于法定孳息,离婚时一方个人财产存入银行产生的利息,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至于自然增值,比如一方婚前有一套房子价格为100万元,离婚时因市场因素涨到400万元,其中300万元就属于自然增值,离婚时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