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中外合资企业办理流程包括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项目核准、批准证书申请及提交相关文件,涉及工商局、发改委和商务局等审批机关。
问:中外合资企业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审批机关:工商局
注册成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程序
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 、 (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同时领取《外商投资企 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 ) 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 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第五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 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二、项目核准
审批机关:发改委
三、:批准证书申请
审批机关:商务局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企业由中外合营者共同向许可机构报送下列文件
1、设立合资企业的申请书(含附表:行政许可事项申请书(空白表 格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委托书(空白表格 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空白表格下载、 示范文本下载); )
2、合资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 由合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资企业协议合同章程;
4、 由合资各方委派的合资企业董事长、 副董事长及董事组成名单 (包 括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派书) ;
5、专项法规要求的其他文件及许可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企 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 (领)馆认证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香港、澳门 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 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的 资格证明、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合资各方在注册地开户银行出据的资信证明、计划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等) 。
四、营业执照申请
审批机关: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