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承担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同一人损害时,责任应根据各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进行分担。
问: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同一人损害的,责任该如何承担?
答: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多个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确定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按份责任。
婚后父母全额出资买房,房产登记在自家子女一人名下,视为对子女个人赠与,属于子女婚内个人财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默认赠与夫妻双方,算作共同财产;父母首付、子女共同还贷,无明确赠与单方约定,还贷及增值部分为夫妻共有。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同一人损害时,责任应根据各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进行分担。
问: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同一人损害的,责任该如何承担?
答: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多个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确定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按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