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怎么办?
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隐匿方可能少分或不分。
问:姐姐和姐夫在去年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写着双方无共同财产分割。离婚后,姐姐发现,原来他有一处以他为法人代表注册的有限公司,他出资30万。现在姐姐想到法院告他,但是想知道他这种隐匿共同财产该怎么办?
答:您好,“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买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一方一旦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存在上述恶意侵占夫妻财产的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夫妻另一方也会因其恶意侵占夫妻财产的行为付出不分或少分财产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