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下落不明该如何离婚?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时,另一方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下落不明满两年,可先申请宣告失踪再提起诉讼。
问:夫妻中一方下落不明该如何离婚?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下落不明满二年,其配偶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待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时,另一方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下落不明满两年,可先申请宣告失踪再提起诉讼。
问:夫妻中一方下落不明该如何离婚?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下落不明满二年,其配偶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待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