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后,因甲方原因未实际履行,承包方如何索赔,依据是什么?

因甲方原因未履行合同,承包方可依据《民法典》584条索赔,包括工期延误损失和可得利益,无约定时可参照定额费率计算。

问:签订合同后,因甲方原因未实际履行,承包方如何索赔,依据是什么?有百分比吗?如果提出利润索赔,会得到法院支持吗?

答:您好,承包人可依据《民法典》584条,提出违约索赔(工期延误损失、顺延工期)和可得利益索赔(百分比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可参照《解释》16条规定定额费率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