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房产涉及抵押登记手续,还能办理房产过户吗?

房产已办理抵押登记,导致无法过户,但买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购房款及赔偿损失。

问:2000年12月7日,陈春丽与蒋彩平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陈春丽以30500元购买房产(房权证岳阳楼区字第031618号),蒋彩萍协助陈春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陈春丽按照约定向蒋彩萍支付了房款30500元,但蒋彩萍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2012年1月9日,蒋彩萍向葛玛丽借款8万元,并以涉案房产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蒋彩萍不能偿还借款,(2014)楼执字第339-1号裁定强制执行涉案房产。陈春丽要求蒋彩萍办理房产登记是否能得到支持,不支持的话,该怎么维权?

答:您好,因为房屋已经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陈春丽要求办理房产过户已经不能实现,但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蒋彩萍返回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