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指定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等。
问: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答: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答:视为对配偶的赠与,离婚时一般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加名意味着产权份额的变更。但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房屋来源、婚姻存续时间、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及过错等因素,未必绝对平分。
避坑提示:加名时可通过协议明确约定各自占有的产权比例。
本文仅作法律科普,不构成正式法律咨询意见。个案情况复杂多变,具体维权策略需结合实际证据及当地司法实践判定。
《民法典》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指定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等。
问: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答: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