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生土地权争议,应如何处理?

土地权争议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政府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服可向法院起诉,争议解决前不得改变土地现状。

问:如果发生土地权争议,应如何处理?

答:您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