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收益归谁享有?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收益归谁享有?
答:您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收益归谁享有?
答:您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