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否有效,是否需要进行备案?
用人单位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只要包含法定必备条款且不违反法律,就合法有效,无需备案。
问:用人单位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否有效,是否需要进行备案?
答:您好,只要劳动合同内容具备《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必备条款,且合同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单位自行拟定的合同就合法有效,也无需备案。
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