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收购其他组织时,如何与被接收的员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收购其他组织时,应继承原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与员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确保条件不低于原合同,并合并年资。需做好员工沟通,保障其权益不受损。
问:用人单位收购其他组织时,如何与被接收的员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
答:您好,单位收购合并其它组织,同时继承其它组织员工劳动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要先跟员工做好宣导工作,合同条件不能低于原合同,并注明年资与原单位年资合并计算,合同变更不是重点,重点是员工能否接受新单位的接收,毕竟被接收的员工心理肯定会不安,怕利益受损,这个要新单位与原单位配合做工作的。
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