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提起诉讼的时间限制是多长?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问: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提起诉讼的时间限制是多长?
答:您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依据《民法典》第 1076、1077 条,协议离婚必须经过 30 日法定冷静期,冷静期满后 30 日内双方共同到民政局申领离婚证,任意一方反悔均可单方撤回离婚申请。诉讼离婚不受冷静期约束,第一次判不离,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法院应当判决离婚。冷静期仅约束协议离婚,无法阻拦家暴受害者走诉讼快速维权,遭遇家暴可同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问: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提起诉讼的时间限制是多长?
答:您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