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提起诉讼的时间限制是多长?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问: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提起诉讼的时间限制是多长?
答:您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问: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提起诉讼的时间限制是多长?
答:您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